考点2:破产申请的提出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本知识点属于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核心内容:《 企业破产法 》将 当事人 提起 破产清算 、 和解 与 重整 这三个 程序 的 申请 统一 规定 于 第二章 之中,所以该章中有关“ 申请 和 受理 ”的 。掌握本考点有助于备战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相关考试。破产申请提出的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类型担保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的破产申请权职工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清算责任人的破产申请义务公司法关于清算组申请破产清算的规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中的简易债务清偿程序破产法司法解释对债权人直接申请破产的规定债权人选择直接申请破产的意义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适用选择金融监管机构的破产申请权破产案件的管辖原则债务人住所地的确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破产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破产案件的管辖权争议解决破产案件地域管辖的特别调整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类型提出破产申请时的提交材料破产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举证责任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时的额外提交材料职工安置预案的性质与内容申请破产重整的额外材料要求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额外材料要求破产申请的撤回学习完成!准备好挑战了吗?通过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开始挑战上一个知识点考点1:破产原因下一个知识点考点3:破产申请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