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破产原因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本知识点属于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核心内容:破产原因,也称 破产界限 ,指认定 债务人 丧失 清偿能力 , 当事人 得以提出 破产申请 , 法院 据以启动 破产程序 的 法律事实 。掌握本考点有助于备战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相关考试。破产原因的定义与性质破产原因的立法规定方式概括主义立法中常用的破产原因概念不能清偿的概念与特征资不抵债的概念与特征不能清偿与资不抵债的关系资不抵债作为破产原因的适用情形停止支付的概念与表现形式概括主义立法中破产原因的一般与特殊规定适用资不抵债作为特殊破产原因的特定主体停止支付在破产原因认定中的作用《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破产原因的细化规定破产原因的两种具体情况破产原因认定的独立性原则《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将“不能清偿”解释为“停止支付”的目的与适用《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资不抵债”的认定资不抵债作为破产原因的适用限制判断资不抵债的依据与异议处理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破产原因认定中的作用《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的列举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一:因资金或财产原因无法清偿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人管理财产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三: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之五:其他导致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形学习完成!准备好挑战了吗?通过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开始挑战下一个知识点考点2:破产申请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