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本知识点属于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核心内容:我国破产程序中的 债权人会议 ,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 债权人 组成,以保障 债权人共同利益 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 破产程序知情权 、 参与权 , 讨论决定 。掌握本考点有助于备战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相关考试。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性质债权人会议的活动范围与方式债权人会议的外部关系限制债权人会议的组织形式债权人会议的职能与执行债权人会议的成员资格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参会权第一次会议后债权人会议的参会与表决权债权未确定时的表决权行使担保债权人的表决权限制担保债权人的成员资格与表决权范围债权人的知情权单个债权人查阅信息资料的权利管理人拒绝提供信息的救济债权人查阅信息的保密义务债权人出席会议的方式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要求职工和工会代表的参会权职工和工会代表的表决权(一般情况)职工无表决权的一般理由职工享有表决权的例外情形职工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设置与指定单位债权人出任主席的履职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的职权债权人会议列席人员的定义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列席义务债务人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列席义务管理人的列席义务拒不列席会议的法律后果拒不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学习完成!准备好挑战了吗?通过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开始挑战下一个知识点考点2: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