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债权人代位权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 第五节 合同的保全本知识点属于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五节 合同的保全。核心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指 债务人 怠于行使 其对 第三人 ( 次债务人 )享有的 到期债权 或者与该 债权 有关的 从权利 , 危及 债权人 债权实现 时, 债权人 。掌握本考点有助于备战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相关考试。债权人代位权的定义合同保全制度的构成合同保全制度的目的与性质代位权与撤销权针对的行为区别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共同目的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条件二: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定义构成“怠于行使”的具体标准非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催促不构成有效行使权利条件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人债权到期的原则要求债权人债权到期前的例外情形条件四: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权的范围债权人自身债权的性质不受限制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代位权诉讼胜诉时诉讼费用的承担诉讼费用优先支付的目的其他必要费用的承担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代位权成立后的履行与权利义务终止特殊情形下的处理规则债务人处分权利的限制学习完成!准备好挑战了吗?通过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开始挑战下一个知识点考点2:债权人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