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4:破产程序的终结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 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本知识点属于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节 破产清算程序。核心内容:破产程序终结方式主要有四种:其一,因 和解 、 重整程序 完成而终结;其二,因 债务人 以 其他方式 解决 债务清偿 问题(包括 第三人 代为清偿 债务 、 自。掌握本考点有助于备战2026CPA经济法基础通关(编辑测试中)相关考试。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基础与条件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时限与公告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的注销登记职责税务注销的简化程序市场监管部门注销的简化程序破产企业营业执照遗失时的简易注销破产程序终结前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的限制管理人终止执行职务的一般时间管理人处理遗留事务的情形追加分配的适用情形与时间限制追加分配的例外情形清算义务人的定义与产生前提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与清算义务的关系企业法人解散时申请破产清算的责任主体已解散未清算时申请破产清算的责任主体已解散未清算完毕时申请破产清算的责任主体破产清算程序中配合清算的义务主体无法清算时追究责任的基本原则审理无法清算破产案件的原则判定相关人员责任的法律依据“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追究对不配合清算的法定代表人等的出境限制“其行为导致无法清算或者造成损失”的含义“有关权利人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含义个别债权人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启动审判监督的限制程序终结后追加分配的适用学习完成!准备好挑战了吗?通过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检验学习效果开始挑战上一个知识点考点3: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